青海: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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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深化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情,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实行“3(语文、数学、外语)+X(文科\理科综合)”考试方式。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合卷)。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150分,文\理科综合满分各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对口高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藏汉“双语”考生,数学、综合科目提供藏、汉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汉文答题。民族汉考(mhk)由教育部命制、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此类考生选报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mhk)各按实际得分的50%计,英语按100%计;选报用藏语授课的高等学校或专业,藏语文、民族汉考(mhk)各按实际得分的100%计,英语成绩作参考。
参加了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藏汉“双语”考生,文化科成绩(按汉语授课计划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各按实际得分的100%之和计。
蒙文考生除英语、民族汉考(MHK)外,其余科目提供全蒙文试题并用蒙文答题。
高考(对口高职)时间及科目
时间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9:00—11:30 | 语 文 | 文\理科综合 | 藏\蒙语文 |
15:00—17:00 | 数 学 | 外语(含听力) | 民族汉考(MHK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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