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2年04月19日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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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卷及成绩公布
评卷、合分工作由省招委统一组织,省属高校承担。实行网上阅卷、合分。蒙文考生在答题卡上做题,手工阅卷。评卷教师以高校教师为主,聘请一定比例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参与,严禁在校就读研究生参与评卷。
高考成绩在省招委确定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后,由省招办下发到考区招办,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布。考区招办负责向考生分发《成绩单》。
九、招生计划招生《章程》
《2012年省内外普通高校在青招生计划》在高考成绩公布前由省招办汇总编印后公布。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学历层次、办学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阳光高考”平台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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