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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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与公布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一)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1.批次计划的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七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专科(高职)批。
(2)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三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批。
(3)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分二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专科(高职)批。
(4)三校生招生计划分二个批次编制:三校生本科批、三校生专科(高职)批。
2.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编制
(1)艺术类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考和艺术类校考分列编制招生计划。
(2)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3)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分美术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类(舞蹈)等四类编制计划。其中,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3.体育类招生计划的编制
(1)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类进行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2)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4.三校生招生计划的编制
省教育厅职成处按照农业、卫生、工业、服务四类报名人数分解院校招生专业来源计划,省招办负责编制招生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计划编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分类编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少数民族和汉族两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汉族四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分列编制计划。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须在招生计划中予以说明。
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录取批次原则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可将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必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二)计划公布
1.计划公布方式
2013年招生来源计划分地区按院校代码顺序的方式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编辑的《2013年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2.艺术类招生计划公布
(1)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分三个批次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批;
(2)艺术类计划分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院校代码及名称和校考院校代码及名称两部分公布。
3.体育类招生计划公布
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两个批次公布: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专科(高职)批。
4.三校生招生计划公布
三校生招生计划分本科批和专科(高职)批公布。
5.民族类招生计划公布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计划按照计划编制实行分类公布。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按少数民族和汉族两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按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汉族四种类型公布招生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按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公布招生计划。
6.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公布
专项计划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单独进行公布。计划公布时除注明国家对户籍、学籍以及不转户口、不转专业等要求外,还在院校备注中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和专科(高职)字样。
7.特殊类招生计划公布
定向西藏、职教师资、免费医学定向、预科、民语类、民族班等特殊类招生计划单列分类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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