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招生工作稳定、连续、规范和适应形势的原则,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报名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考生档案
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与公布
六、考试
七、评卷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九、填报志愿
十、录取
十一、照顾政策
十二、招生信息的管理
十三、招生章程
十四、单独招生
十五、招生经费
十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七、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