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5月14日
来源:柳园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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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则
84.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录取、强基计划招生的院校和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以及高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办法,按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85.我区高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86.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87.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细则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
88.本细则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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