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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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试卷安全管理
试卷运送、分发、保管以及答卷回收、运送、保管等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招办,省招办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一)考区到省招办试卷收发站领取试卷时,由考区招办主任亲自带队、持单位介绍信(注明押运人员的姓名、身份、车牌号码等内容)、3人以上(含公安1名,着警服)在规定时间领送。
(二)试卷分发时要当面点清,严格履行经手人签字交接手续。由分发人、接收人当面清点并详细记录交接的科类、数量、时间、地点等,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各负其责。
(三)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在启用前必须全部达标。试卷在保密室存放期间,值班、巡逻人员不得少于4人(含公安或武警)。任何情况下试卷和考生答卷不得在考点过夜存放,在考试当天中午确需在考点存放、保管的,需报经省招办批准,考点必须设立保管场所并安排包括公安(武警)和考区招办干部在内的人员值守。
(四)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2人,严禁单个人擅自接触试卷、处理试卷包装等。
(五)考试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启用备用试卷(卡),拆封全过程须由考点主考、副主考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签字确认。考后由省招办负责回收、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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