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4年03月24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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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可疑信号监测和压制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部门分工职责,高考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承担对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内可疑信号的检测和压制任务。

高考前,省招办协调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向部分市、州支援或派遣流动监测车和技术人员,由市、州招考办指定需重点检测的考区;市、州招考办协调本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向管辖区考区派遣流动监测车和技术人员(向西宁市四区各考点派遣监测车和技术人员的工作,由西宁市招考办负责协调和对接)。

十三、司铃控制 考试情况报告

(一)每科开考前,由考点统一发布时间,由监考人员在考场核对考场挂钟的显示时间,不准确的立即调整。

每科开考前、考试结束前两个时段,考点必须安排1名副主考在司铃控制室进行监督。

(二)高考期间,要逐级、真实、准确、及时报告高考情况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是:市、州招考办负责向省招办报告所辖考区的考试情况,即:每考完一科报一次(外语听力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增报一次)、违纪作弊人数每日18:00前报一次(按考区、科目、违规类型报)。逐级报告的内容必须经本级招考部门负责人确认。

省招办与市、州招考办、各考区招办之间的工作联系、信息报告等,通过“青海招考管理群”(QQ群)进行,各级招考办在管理群中的QQ必须处于开通状态并有专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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