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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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试安全防范

  严厉打击各种考试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确保考生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由教育、公安(武警)、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安排专人使用安检门等专门设备,对所有进入考点的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全面扫描检查和危险品、违禁物品拦截检测,严禁考生携带违禁物品(照相、摄像、扫描设备和涂改液、修正带等)、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进入考点,严防作弊器材流入考场,严防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在考室门口用考试专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扫描检测,确认考生没有携带通讯工具、违禁物品后方可准许进入考场。

  (三)考试过程中,无线电管理部门用流动监测车在考点周围实施监测并对可疑信号实施压制。考点内开通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外语科目在听力考试结束后再开通)。监考教师利用电子狗检测考场内是否有可疑信号,对可疑情况做重点观察,对携带、使用作弊工具者按照规定和程序坚决予以处理。

  各考区要建立健全考试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制。

  (四)全省招考机构要设立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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