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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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招生考试信息管理
要加强招生考试信息安全保护,严防考生信息泄露、售卖或考生志愿被他人非法操控。
(一)建立健全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招生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情况,考区、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考试,考试成绩、诚信考试、考生志愿情况等。考区对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与处理工作要严格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到准确无误。
招生考试信息以及未授权公布的其他有关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区招办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招生考试信息的绝对安全。招生考试信息由教育部或省招办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或泄露招生考试信息。
高考结束后,考区将考试中的违纪、作弊信息汇总并按照规定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
(二)按照统一标准、分类采集、逐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考生信息的采集和确认工作,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报名、体检、志愿等信息一经考生签名确认并进入省级数据库,不再接受任何修改。考生、家长或录入人员必须为自己确认的信息承担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守管理权限,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保密、可靠。考生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由考区招办负责收集汇总,全省同一天提交(另文通知),严禁考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收集统计甚至泄露、操控、篡改考生志愿信息,否则将作为严重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做严肃追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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