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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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实施新课标高考方案。

  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

  采取“3+x”高考方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外语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对口高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本省命题,每科满分各为150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未合格的中职毕业生(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原称“三校生”),文化课考试按“对口高职”编排。

  藏汉双语考生的数学、综合科目试卷提供藏、汉对照试题,由考生自行决定用藏文、汉文答题;藏语文由本省命制,满分为150分。

  蒙文考生除英语、民族汉考(MHK)外,其余科目提供全蒙文试题并用蒙文答题。

  民族汉考(MHK)由教育部命制,满分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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