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年04月08日 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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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评卷成绩公布

  实行网上阅卷、合分。

  评卷、合分工作由省招委统一组织,省属高校承担。省招办对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负总责。

  坚持公平、规范、科学、准确、安全的评卷基本原则。

  评卷教师以高校教师为主,聘请一定比例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参与。

  评卷期间,对答卷保管、答卷扫描、评卷等场所和关键位置实施视频监控,全程录像。

  高考成绩在省招委确定了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由省招办下发到考区招办,并在“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同时公布。考区招办负责向考生分发考生本人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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