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奖学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0元/生·学年。
3.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6.陈熹奖学金
陈熹奖学基金每年奖励二、三、四年级表现优秀的学生。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绿色通道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注册,入学手续办理完成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家庭困难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等级资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三)受灾受疫情影响资助
因低温雨雪冰冻、超强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居住房屋倒塌、作为生活来源的农作物绝收或财产经济受到重大损失以及家庭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资助标准根据受灾疫情影响的经济困难程度分等级资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四)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面向本科学生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涵盖事务助理、教学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等多元化工作类别,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参与工作,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五)特殊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经济面临困境的本科学生,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给予补助金,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六)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奖,分为四个等级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对上一学年度在校表现优秀的本科学生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八)陈熹奖学金
由香港慈善实业家陈熹先生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陈熹奖学基金”,每年奖励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一名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体能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的在册本科学生。
(九)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一年级本科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十)侨胞爱心助学金
由社会慈善华侨爱心人士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