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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1 16:23

体检要求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报考。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不招色盲的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地理科学(师范)

不招色盲色弱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制药工程、化学师范、化妆品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精细化工、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风景园林、应用心理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