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8:30
奖学金设置
新生入学奖学金
全国本科新生入学全额、半额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或减半,符合学校奖学金续得政策的原则上为期四年。要求考生非征集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或以上,同时高考成绩或排名符合相关要求。
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本科新生入学全额、半额奖学金。
学科特长本科新生入学全额、半额奖学金。
北师港浸大卓越、卓雅、博雅新生奖学金。
在校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政府类、学院类和捐资类别的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全人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等)由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序号 | 奖学金项目(中文) | 申请时间 | 评选时间 | 评选名额 | 统筹单位 | 奖学金金额 | 备注 | 类别 |
1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年10月 | 每年10月~11月间 | 15 | 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 | ¥5,000 | 符合条件的UIC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学业成绩优秀,当年YGPA排名不得低于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前50%;且上一学年已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 | 国家政府类 |
2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10月 | 每年10月~11月间 | 14 | 本科生奖助学金 委员会 | ¥3,000 | 符合条件的UIC全日制在校生(非直招),当年由省厅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方可提出申请。全校名额由省教育厅每年进行分配和下达确认。 | 国家政府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