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6-17 15: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招办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省统考。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要求分别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
录取时,按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英语单科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后,可以在大一下学期结束时进行一次专业调整。学生可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转换专业,学校再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统一安排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