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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4: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的省份有艺术类、普通类,具体批次设置以各省批次安排为准。

在广西区内的招生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艺本二批)

普通本科批:普通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认可和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联考)相应层次的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统一排名,择优录取。专业分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总分排序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

在此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单科顺序为: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加分,即考生的实际考分加上附加分合计将作为投档分进行投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请 登录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gxufl.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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