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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1: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学校招生省份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综合成绩投档(河南省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的公式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并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分专业。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

学校招生省份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综合成绩投档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24年起,学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认可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省属院校照顾政策,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专业分配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申请转专业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校学生,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已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记录,且第一学期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智育学分绩排名前30%,可以申请转专业。文史类、理工类的学生不得跨科类转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的学生需符合要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包括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中美121项目、园艺(中新实验班)项目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定向阿勒泰地区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拔尖人才培养班不接收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