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7年05月19日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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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17]4号)执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做好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一)计划编制

1.录取批次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5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个别段内设置若干层。

提前批次:A段特殊类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以及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他类。

高职(专科)批:N段特殊类(层一: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层二:公安、空中乘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残障生,层三:直招士官)、O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P段其他类。

(2)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高职批(专科)。

(3)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高职批(专科)。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批(专科)。

(5)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编制在相应批次相应段内。

2.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1)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按招生院校录取批次、科类、院校所在地分专业编制。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层次使用西北师范大学空中乘务面试成绩的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计划按普通文理类编制。计划列在N段的高职(专科)批院校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计划按普通文理类编制。

(2)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①艺术类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考计划、艺术类校考计划分列编制。

②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③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编制计划。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省外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3)体育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①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三类不同专业进行计划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②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中职生计划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个类别分批次分专业编制。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招生来源计划编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来源计划实行单列分类编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只招收少数民族和不区分民族成份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不区分民族成份四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分列编制计划。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须在招生计划中予以说明。

(二)招生来源计划公布

2017年甘肃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下册)》中公布。

(三)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1.按照教育部来源招生计划管理规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必须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调整等。未经教育部批准和我省同意的招生来源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2.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调整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计划调整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招生院校利用计划调整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录取批次原则上按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高校根据培养模式及“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确需进行批次调整的,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将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必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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