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4年04月01日 来源: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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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执行。

2.艺术类考试

①艺术类专业统考。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四大类。其中,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委托西北民族大学负责组织舞蹈学类统考。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5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②省外高校艺术专业校考。在我省组织艺术类校考的外省院校考点分别是: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考点的考试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0号)执行。校考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今年我省省外高校艺术类校考资格限定在二本以上院校,二本院校必须在我省投放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方可允许设点组织校考。

3.体育类考试

①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我省体育类统考分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大类,委托西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号)执行。

②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有兰州大学(田径、排球、武术),西北民族大学(田径、足球、武术),兰州交通大学(田径、乒乓球),甘肃政法学院(足球),西北师范大学(田径、足球、健美操),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3]33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等《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2号)要求,2014年起,我省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不再具备报考省内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资格仅限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者。

③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我省具有招收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资格的院校有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两校负责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的专业及文化课考试。考试组织和管理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印发<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6号)执行。根据教育部要求,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文化课考试须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西北师范大学和天水师范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负全责。

各类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规定的有效证件)和县(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4.三校生考试

我省三校生专业课考试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5号,以下简称《三校生考试工作通知》)执行。命题、组考、评卷、划线以及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处负全责。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1.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招委会授权组织考试命制的三校生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有关普通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巡视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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