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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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课全国统考
全国统考于2014年6月7日开始举行,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的具体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
2.艺术类专业统考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2013年12月22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2014年元月6日至10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2014年元月12日至14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舞蹈学类统考:2014年元月15日至17日,考点设在西北民族大学。
3.艺术类专业校考
省外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校考:2014年1月至3月,考点设在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4.体育类统考
2014年4月21至26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5.三校生考试
按照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下发的《三校生报名工作通知》执行。
6.听力测试
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采取提前单独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组织,4月13日下午15:00-15:30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三校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三校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委[2013]27号)执行。
3.藏文民语类
今年,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文、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哈文和蒙文考试科目与2013年相同,所用试卷另行通知。
5.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4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方面,2014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7.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2014年统考大纲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8.2014年,我省取消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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