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执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做好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一)计划编制
1.录取批次的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6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
(2)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2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批、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4)三校生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三校生本科(普本院校)批、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批、三校生高职(专科)批。
(5)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编制在相应批次内。
2.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1)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普通类招生来源计划按招生院校录取批次、科类、院校所在地、分专业编制。
(2)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①艺术类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考和艺术类校考分列编制招生计划。
②艺术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艺术文、艺术理,统一列为艺术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要求,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照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四大类编制计划。省内院校艺术类各专业、省外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要求,2014年我省学前教育专业将不再按照艺术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按文理科招生。
(3)体育类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①体育类专业分别按照田径、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武术三大类进行编制与报送,并在专业备注中注明具体使用哪一类专业成绩。
②体育类专业计划编制不分体育文、体育理,统一列为体育类(文理兼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院校在报送计划时必须注明。
(4)三校生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三校生计划编制,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以下简称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按照农业类、卫生类、工业类、服务类四类分解招生专业来源计划,省招办负责编制招生院校代码、专业代码。
(5)民族院校、民族班和预科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
民族院校、民族班、预科招生来源计划实行单列分类编制。省外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少数民族和汉族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院校普通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和汉族四种类型分列编制计划;省内民族班、预科班招生时,由招生院校按照聚居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两种考生类型分列编制计划。如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如要招收稀少民族的)须在招生计划中予以说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