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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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5.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全省普通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的命题与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有关考务规定按《湖北省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16.普通高考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全省高职统考、技能高考的文化综合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
17.考点一般应设在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18.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我省高职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受权组织考试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9.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20分钟。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语文、数学和英语由我省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中的小语种(俄、日、法、德)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20.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等五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按教育部规定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1.高职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统考科目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3”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为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英语均为12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为60分钟。
2013年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会计类、建筑类、护理专业开展以技能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技能高考试点工作。考试内容分文化综合和专业技能两部分,其中文化综合200分,包括基本常识(20分)、语文(90分)、数学(90分)三个部分;专业技能为考核实际操作,满分为200分。具体考试组织按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技能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实施。
22.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体育专业素质测试、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等专业测试按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3.省、市、县各级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报后须立即报告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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