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年05月06日 来源:湖北招生信息网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十一、填报志愿

  45.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

  46.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均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即考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具体如下,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00时。

  6月25日至6月28日,全省考生集中填报志愿。填报提前批本科(含艺术和体育)、提前批高职高专(含艺术和体育)、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和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以及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西藏班等志愿。

  7月11日至8月20日招生期间,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9月22、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47.省招办负责制订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规则,并指导各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中学组织为主,县(市、区)招办统一规划、确定本地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地点,并负责协调填报场所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各级招办和中学要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网络条件,净化网上填报志愿环境,切实尊重和维护考生的意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场所,严禁干扰和限制考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违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志愿。

  48.考生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通过查询学校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录取规则、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慎重选择,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

  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向其他任何人提供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泄漏密码,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代改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