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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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填报
47.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48.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奖贷学金等方面的规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慎重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49.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网上志愿填报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50.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51.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52.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包括已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面向上海与我省自主选拔改革试验预录取的考生)及艺术特长合格考生,均须单独于5月15日前到报名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填报志愿,志愿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反馈给有关高校确认。
53.已填报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院校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54.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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