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3年04月19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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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志愿设置

  41.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

  42.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43.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

  44.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45.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 、D、E 5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6.文理科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第一批设3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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