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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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9、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为国家绝密级事项。省招生委员会授权组织考试命制的“三校生”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包含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考)等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切实做好试题接运分发及试卷的上交工作,保证考试全过程的安全。
10、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巡视督查,建立应急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招办),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1、考点必须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各市级招生委员会应统一安排县与县之间监考教师双对调工作。
12、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各科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颁发的考试时间执行。“民考民”、“民考汉”、“三校生”等各科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13、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均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方式,卷卡分离。其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三校生”报考高职院校的文化课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综合科目考试按省教育厅职成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考民”,以藏文答卷的考试仍然采用“3+藏文综/藏理综”的考试模式。除汉语文不翻译成藏文外,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全部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哈文和蒙文答卷的考试科目与去年相同。
14、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听力测试按甘招办发[2008]7号文件执行。
报考外语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除笔试外,还应口试。口试由市(州)招生委员会命题,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5、报考艺术、体育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报考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或其它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省招办在录取前将艺术类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提供第一志愿学校。艺术类院校应在4月15日前将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数据库格式报送省招办,否则录取时不予投档。
16、报考建筑学及城市规划、室内设计、工业造型设计、风景园林、工艺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徒手画。由省招生委员会命题,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考试,市(州)招生办公室组织阅卷。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院校录取时参考。
17、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民族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民族院校(民族班)的,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免试外语,加试汉语文。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100%计入总分。
用汉语言授课的民族中学高中毕业生,报考民族院校民族班的,免试外语,加试本民族语文。本民族语文考试成绩按100%计入总分。
五、评卷
18、我省今年实行网上评卷和人工评卷相结合的评卷办法。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各评卷院校应成立评卷领导小组和若干评卷组织机构,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校长担任组长。各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评卷院校要聘请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评卷教师以大学教师为主,同时评卷院校可聘请一定数量的中学教师参加。
19、评卷工作6月10日开始,19日结束。各评卷点实行分科逐级负责制,负责评卷质量,按时完成评卷任务。评卷、扫描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网上评卷:兰州大学负责评阅理工类各科试卷(非选择题部分);西北师范大学负责评阅文史类各科试卷(非选择题部分);甘肃农业大学负责评阅高等职业教育(三校生)考生的文化课各科试卷(非选择题部分)。
人工评卷:西北民族大学负责评阅藏、哈、蒙各科试卷及汉语文试卷。
20、评卷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答案及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制定评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综合试卷及其它试卷的试评、评卷等各环节工作。各学科成立质量检查组,加强评卷复查,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21、网上评卷成绩合成工作和人工评卷登分、复核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成绩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成绩单方式(加盖专用章)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当地县级招生办公室查询,也可自愿选择168信息台付费查询。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如有误,省招办将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招办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考生申请查分时间为6月23日至26日,6月27日查分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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