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本着招生工作稳定、连续、规范和适应形势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考生档案
五、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六、考试
七、评卷
八、成绩公布与查询
九、填报志愿
十、录取
十一、照顾政策
十二、信息管理与公示
十三、招生章程
十四、单独招生
十五、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
十六、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
十七、招生经费
十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