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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3:34

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要求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一般为:文、教育、法、农、历史学专业3800-4200元/生·学年,工、理、经济、管理学专业4590-4620元/生·学年,艺术学专业10970-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为:西校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6人间1200-1550元/生·学年,东校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6人间750-1200元/生·学年。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课余时间使用计算机、语音室、琴房收费1.5-3元/小时;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校园一卡通智能卡工本费30元/卡;学生证、医疗证、借书证、校微、学员牌等遗失补办收费10元/证;校园网络入网费50元/户,校园网络使用费30元/月;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参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土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共八类考试费90元/人,在校考生首考培训费510元/人,增考补考培训费210元/人;军训服装费按实际进价收取服装费;体检费按自治区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