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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9: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提前批次:地方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体育类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创意学院项目

职教单招本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承认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积极营造学生自主选择和自由发展的空间,本科生在完成第一学期的学业后可申请转专业。每个专业转出和转入的人数不超现有人数的15%,要满足前后两个专业需属同一专业类别,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等条件。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