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1 11:48
体检要求
我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时参照“高考体检表”结论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所述“第一条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不建议报考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我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时参照“高考体检表”结论执行。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中所述“第一条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不建议报考护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