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包括国家级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的“丁颖”奖学金以及院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从助学金、勤工俭学以及助学贷款三方面帮助经济上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助学金分为几大部分: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校级助学金、院级助学金,广东省特色资助项目等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社会奖助学金
我校社会奖助学金分为校级和院级两个层次,主要包括天禾励志奖学金、肯德基曙光基金、仲明助学金、轩辕教育基金助学金和中国扶贫基金会助学金等奖助项目50多项。
校级助学金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我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是落实省资助政策,充分发挥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效益,为切实帮助我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而设置的资助。
2、学校困难补助
学校困难补助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临时性、突发性等困难而给予的临时性补助。
院级奖助学金
为完善学校奖助学体系,发挥学院奖助学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形成校级和院级奖助学工作的有效互补,院级奖助学金是从学校奖助学专项经费中拨出在各学院层面开展优秀生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和勤工助学补贴的专项经费。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应征入伍资助
应征入伍资助是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基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并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生通过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可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教育主办、金融支持”的助学贷款模式。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基本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或暂时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含学费和生活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预科生,都可以通过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要求,自2017-2018学年度起,省教育厅助学中心正式上线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由省助学中心对全省高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统一线上资格认定及审核,今年是系统启动的第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