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4-14 08:36
体检要求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为“合格受限”者,学校相应专业可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学类、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学类、矿物加工工程、冶金工程、数字经济、工程造价、应急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体检结果为“合格不宜”者,学校相应专业不宜就读,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选报。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