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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7:28

奖学金设置

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每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在校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安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原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师范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育行业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1000元。

8.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校内奖学金。①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500元。②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用于奖励以滁州学院为单位参加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经申请获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标准为200000-500元。

10.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资助标准为5000-300元。

11.学费减免。对部分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由学校区别情况加以处理。

12.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师范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每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在校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安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原省级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师范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毕业后在安徽省内从事教育行业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1000元。

8.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9.校内奖学金。①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500元。②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励用于奖励以滁州学院为单位参加学科技能竞赛获奖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经申请获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个人或集体奖励标准为200000-500元。

10.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资助标准为5000-300元。

11.学费减免。对部分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缴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由学校区别情况加以处理。

12.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