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安排
我校2025年在重庆市招生批次为:本科批、艺术本科批、体育本科批、高职对口本科批(高职分类招生)。其它省份以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调档比例
我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认可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三、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普通类(非艺体)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没有明确规定排序规则的省份,则依次比较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四、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市、区)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录取规则要求,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重庆市2025年艺体类专业的投档录取排序原则:
重庆市2025年艺术本科批和体育本科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科类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1.重庆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排序规则: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2.重庆市体育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100*40%+专业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排序规则: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五、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市、区)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录取规则要求,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重庆市2025年艺体类专业投档录取排序原则:
重庆市2025年艺术本科批和体育本科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投档排序位次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科类确定。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1.重庆市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排序规则: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2.重庆市体育类本科专业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100*40%+专业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排序规则: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加分政策
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招生录取的各项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后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学生,可在第一学期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按学校转专业流程办理,转专业主要以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与转入专业的综合考核为依据,无与转专业相关的额外费用。
建议同学们在填报志愿选择专业的时候就考虑清楚,把最喜欢的专业填报在第一个专业志愿中。确实需要调整专业的,除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外,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只有同科类间才能进行专业调整。比如文史类(历史类)专业不能调整至理工类(物理类)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能调整至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之间也只能是同类别中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的专业间才能调整。比如美术类的专业之间可以调整,表演类专业不能调整至美术类。
3.高考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上一批次专业,比如专科不能调整至本科。
4.三校生(高职对口类本科学生)、专升本学生专业不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