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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1:59

收费项目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数字媒体技术、法学、金融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学费为31000元/学年;

2.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学费为34000元/学年;

3.电子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438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福州马尾校区:

(1)六期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 元/生·年

(2)其他宿舍(除六期电梯宿舍)

四人间(上床下桌):2400 元/生·年

六人间(上床下桌):2160 元/生·年

2.福州新区滨海校区:

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 元/生·年

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