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06 12:06
体检要求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核。依据专业人才培养和行业就业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强调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别要求。
(一)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
(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交通运输等专业。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体育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
(五)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