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1: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原则如下: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遵循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有具体录取规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有具体录取规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加分政策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政策和应届录取政策一样,欢迎报考南昌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