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04 11:55
体检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有利于考生顺利完成学业和未来职业发展,对考生身体状况做如下补充要求:
1.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慎重报考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
3.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慎重报考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数字媒体艺术、油气储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