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金额:一次性奖励6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生/学年,按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按学期分档发放。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资助金额: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
三、绿色通道
(一)资助金额: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
四、勤工助学
(一)资助金额:固定岗位每月约4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以内。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每学期根据实际岗位需求确定。
五、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一)资助金额:1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
(三)资助人数或比例: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