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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3 08:43

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学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G、社会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威跃奖学金和中国二十二冶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生活的,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设有5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提供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511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