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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5-09 10: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执行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学校执行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3+3”模式招生省份:不提科目要求。

2)“3+1+2”模式招生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动画专业。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学校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采取“分数优先”方式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若考生排序相同,将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进行排名录取。


加分政策

   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挥专长及促进个性发展,学校为学生转专业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除动画、运动训练、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特殊专业和培养类型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均有资格于第二学期末申请重新选择专业。

(具体要求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