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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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文化课统考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见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见附件2)。
2.艺术类专业统考
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24号)执行。
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考试时间及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3号)执行。
4.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项及文化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时间为3月30日至31日,专项考试时间及安排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5.体育类专业统考
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分为一般身体素质和专项两部分。一般身体素质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至24日,专项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27日。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普通高考
(1)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2)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2.中职升学考试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类别科目及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0〕42 号)执行。
3.民族语文科目加试
报考普通高校招收具有少数民族语文成绩招生专业(以下简称“民语类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3+1+2”科目考试,同时须参加民族语文科目(藏语文/蒙语文)全省统一考试。符合当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民语类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给招生院校使用。
4.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目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5.外语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6.艺术类专业统考内容与评分办法按《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8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内容与评分办法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24版)》执行。
7.英语口语和徒手画不组织全省统一测试,考生入校后由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1.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高考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选择性考试科目自主命制的试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甘教考高〔2024〕22号)执行,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统一使用文具,文具购买经费从考生报名费中支出。
2.艺术类专业统考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美术与设计、书法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和表(导)演类等6个类别。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42号)执行。
3.体育类考试
(1)体育类专业统考。体育类专业统考分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体操武术类三大类,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6号)执行。
(2)省内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2024年我省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院校为西北民族大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 号)执行。
(3)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考试。考试组织和管理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8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26号)执行。文化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印制试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试卷接收和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
4.中职升学考试
中职升学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汇总及复核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专业技能成绩审核、信息上报,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试组织等工作。
5.残疾生考试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5号)执行。
(四)考试安全与保密
1.教育部授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承担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全国统考(含分省命题,下同)、省级统考试题的命制和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制订,分别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自行命题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4.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5.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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