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4年06月05日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要求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4〕5号)要求,由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有关项目有疑义的,可申请在体检医院复检。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考军事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的军检,有关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高校在参照《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