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07月06日 来源:贵州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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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高考于7月7日—8日举行。我省高考实行“3 +文综”和

“3 +理综”的考试科目设置。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外语;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外语。

高考总分750分。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150分。

数学(文、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

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考试时间150分钟,分值各300分。

英语分值150分。其中,英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英语听力考试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部分中进行,若考生参加两次听力考试,以考生最高成绩记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

其他外语语种考试(含听力)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执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其中,笔试考试分值120分;听力考试分值30分。

高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管理。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的考生应参加专业考试。体兼文、艺兼文科类的考生参加文史类高考,体兼理、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参加理工类高考。

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2020年我省英语口语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智能考试,英语口语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7月18日—19日进行。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所在地考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考生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发布。

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原因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教育部授权有关高校组织的考试一般在标准化考点举行,确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应配备身份识别、防作弊和考试监控等功能设备。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运送和保管等关键环节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政审合格的在职在编人员参加。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培训,明确监考、考务人员的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要认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强化安全保密制度及设施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规章制度,试卷、答卷(答题卡)必须存放在符合保密规定的保密室。考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监察办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若发生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省招生考试院和当地招生委员会,并按要求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大考风考纪的治理力度和对考试实施过程的督查,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和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行为,坚决杜绝考试中的徇私舞弊和不正之风。大力开展对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增强考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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