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0年07月06日 来源:贵州教育考试院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十七、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应用于标准化考点建设、考试实施、网上录取、考生信息采集等工作。

对参与命题、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