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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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设置
(一)普通文理类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填报志愿(以下简称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择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安排,下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除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分别设置17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省属公费师范生、省属公费医学生、省属公费农科生均设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其他高校服从调剂志愿设军事、公安、其他3类调剂。
2.自主招生批。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2类志愿,每类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和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愿。
3.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分别填报12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作为12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为10个)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高校服从调剂志愿设置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非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公办高校(公办高校校企合作与服务外包计划包含在内,下同)、其他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下同)3类调剂。
4.专科(高职)提前批。填报1次志愿,设置1个高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填报直招士官生志愿的考生可填报直招士官生高校调剂志愿。
5.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设置12个高校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12个高校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专科(高职)其他计划志愿。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除省属公费艺术师范生外的每个高校志愿均设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省属公费艺术师范生志愿设置同文理类省属公费师范生。
2.本科统考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统考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统考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2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本科校考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专业类别内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除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和专业外其他高校(包含统考专业和认可其他本科院校校考成绩的专业)的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不能与其他非统考专业混报。艺术类使用本校校考成绩的高校和专业实行单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上两类不能兼报。
(三)体育类
1.本科提前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志愿设置同文理类省属公费师范生。
2.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2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2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四)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参加招生院校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填报志愿。
(五)春季高考
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别须与考生报名和考试的专业类别一致。
1.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拔尖人才填报,考生可按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专业填报。此项招生计划占学校当年总计划。
2.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2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首次志愿和第1征集志愿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第2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专科(高职)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1次志愿,志愿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均设置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不设征集志愿。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其他计划志愿。
(六)招收飞行学员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不填报志愿。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本科设首次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民航招收飞行员专科只设置首次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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