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年04月21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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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

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积极做好宣传。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八、录取

九、减少和规范高考政策加分

十、信息公开公示

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二、组织管理

十三、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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