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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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有哪些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已于2015年4月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考试加分项目,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取消了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了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了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同时,进一步严格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十七、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进行。二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三是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四是符合高校要求的学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十八、关于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由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十九、在录取方式上有哪些改进和完善?

统一高考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二十、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觉接受学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加强违规查处。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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