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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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上主要有何举措?
一是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合理确定市属院校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规模,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争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二是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制度,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三是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七、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自2008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来,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全市统一组织实施,保证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本次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的公平性、规范性、安全性和科学性。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继续坚持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卷,完善考试管理办法,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评价更加科学。三是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为高中学校和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
八、为什么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与促进多元评价、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一是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多元化,使高校招生对学生的评价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过程,实现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二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机会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
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具体安排在每学年末,实行全科开考,学生根据要求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
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
年级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类别 |
高一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生至多选择1门) | 第二学期末 | 合格性考试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至多选择3门) | |||
高二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学生自主选择未考科目) | 第二学期末 | |
高三 | 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 | 第一学期 |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自主选择3门) | 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 | 等级性考试 |
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选拔中起什么作用?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中作为报考和初次遴选的重要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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