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依据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省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章程

三、填报志愿

四、高中学考成绩呈现

五、录取

六、加分投档及优先录取条件

七、投档成绩计算方法

八、录取确认

九、艺术类招生

十、体育类招生

十一、自主选拔录取

十二、高校综合评价招生

十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十四、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十五、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十六、保送生招生

十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十八、对口高职招生

十九、五年直升

二十、定向招生

二十一、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二十二、港澳院校内地招生

二十三、免费师范生招生

二十四、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

二十五、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二十六、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

二十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

二十八、考生档案

二十九、资格审查

三十、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三十一、附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